公共账单尾数可一世回赠计划条款及细则修订通知

由2018年12月1日(「生效日」)起,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之公共账单尾数可一世回赠计划的条款及细则,第1、2、5及6条将作出修订。以下为修订后最新版本之条款及细则:

公共账单尾数可一世回赠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公共账单尾数可一世回赠计划(「本优惠」)之推广期由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3月31日(包含首尾两日)(「推广期」)。
  2. 客户(包括个人账户或联名账户)需于推广期内,透过「招商永隆银行一点通」手机应用程式(「一点通」)或本行各分行登记指定公共账单自动转账服务,并经本行港元储蓄存款账户、港元往来存款账户、综合储蓄存款账户或一卡通账户以自动转账方式缴交指定公共账单(「合资格客户」)。合资格客户亦需于自动转账当历月曾登入「一点通」方可获得回赠。指定公共账单包括由差饷物业估价署、水务署、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发出之账单。
  3. 合资格客户缴交指定公共账单,可获回赠已缴交费用之尾数,尾数包括元位及小数点后两个位之金额(「回赠金额」),每次回赠上限为港币9.99元。假如合资格客户缴交指定公共账单之费用为港币189.78元,可获回赠之金额为港币9.78元。
  4. 本行会先按缴交日期之先后次序为每个历月的首4笔回赠,若同历月之同日多于一次,则再按回赠金额大小作回赠(回赠金额之尾数以较大者,将会获优先回赠﹞
  5. 每位合资格客户每历月最多可获4次回赠。自动转账日期按招商永隆银行(「本行」)之过数记录为准。
  6. 有关回赠金额将于缴费后下一个历月之第一个星期六存入合资格客户用作缴交指定公共账单之本行账户(「回赠账户」)内,如当日为公众假期, 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工作天指星期一至星期六,不包括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7. 于本行存入回赠金额时,合资格客户之回赠账户必须仍然有效及保持良好之账户记录。
  8. 如合资格客户取消以回赠账户或更改以其他账户为指定公共账单自动转账服务,本优惠将随之取消。
  9. 本行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本优惠,或修订或改变任何有关条款而无须事先通知。
  10. 如有任何争议,概以本行之最终决定及记录为准。
  11. 优惠之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12. 风险声明:因外币汇率有波动,可能因价格急剧上落而招致损失,故投资者应肯定已了解市场之运作,并明了买卖外汇须承受价格变化的风险。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230 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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