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永隆全新客户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I.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此推广优惠(「优惠」)之推广期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此推广只适用于个人及联名存款账户。
  3. 优惠只适用于客户于推广期内经「招商永隆银行一点通」手机应用程序(「一点通」)预约开户并开立招商永隆银行(「本行」)存款账户,及此次开立本行存款账户当日前12个月内于本行没有持有任何个人或联名存款账户,而只持有招商永隆信用卡之客户则除外(「全新客户」)。
  4. 全新客户只可于推广期内获享优惠一次。
  5. 若全新客户于推广期内同时获享其他推广优惠,本行保留只向全新客户提供一项或部分优惠之权利。
  6. 服务月费适用于本行存款账户,详情请参阅本行《一般银行服务及招商永隆「金葵花理财」服务收费》。
  7.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延长、终止、及/或取消任何优惠,或修订所述任何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8. 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一点通」定期存款电子优惠(「电子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1. 全新客户于开立存款账户之同一个历月内登入「一点通」,将可获享电子优惠。
  2. 电子优惠包括:
    • 3个月人民币定期存款年利率高达2.1%优惠。每笔定期存款之金额最少为人民币1万元,最多为人民币3百万元
  3. 电子优惠会以电子优惠券形式于全新客户首次登入「一点通」时发放,电子优惠券之有效期为发放日起计三十天,全新客户必须透过「一点通」使用电子优惠券叙做定期存款。
  4. 仅供参考(实际定存年利率以叙造定期存款交易日期为准)
    上述的定存年利率优惠是以本行于2021年1月6日公布的分行定期存款年利率为示例,并以当日3个月人民币10万元或以上分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加额外年利率1.1%计算。

风险披露声明

以上数据只供参考,并不构成及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人作出认购或出售的要约。外汇涉及风险。 因外币汇率有波动,可能因价格急剧上落而招致损失,故投资者应肯定已了解市场之运作,并明了买卖外汇须承受价格变化的风险。

声明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阁下可随时选择不再收取本行之宣传单张,如有需要,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行的数据保护主任,(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45号,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数据保护主任。传真:2782 3895),此项安排不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