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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富豪行善大不同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

日前与一位内地客户出席秋季拍卖会,客户投得心头好,兴高采烈,并透露打算捐赠该心头好给博物馆作展览,非常有善心。闲聊间谈及香港首富李嘉诚刚于10月底获美国卡耐基基金会颁发卡耐基慈善奖,表扬他对慈善的贡献。李氏是第一位华人获此殊荣,内地不少商人富豪都视他为「偶像」,十分佩服他在慈善方面的贡献。我认识的一些内地富豪亦有意仿效,却有「人怕出名」的顾虑。

中国人行善倾向「低调」,一来怕被人误会为沽名钓誉,二来自小受教育「施恩莫望报」,所以华人社会喜欢以匿名方式作捐献。相反,外国富豪则不介意公开,着重以身作则所起的模范作用,例如盖茨(Bill Gates)和巴菲特(Warren Buffett)均将捐献巨额财富的决定事先「张扬」,绝不怕被人批评过于高调或借机扬名。

行有余力 VS 行尽全力
俗语所谓的「捐身家」,中国以至亚洲富豪是绝少会这样做的,他们多以「行有余力」的原则将部分财富回馈社会,而且止于捐献而较少参与慈善活动。西方富豪则会「倾尽全力」,既尽献家财,还直接投身于善举之中,好像巴菲特于2006年承诺将99%的财富捐出,至今累计至少捐了442亿美元(约3,448亿港元)。盖茨更在退休后全身投入其名下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亲赴非洲等落后地区,致力改善医疗卫生、教育和灭穷。

西方世界捐献文化之盛行和成熟,既有宗教奉献精神的支持(如基督教鼓励十一奉献),也跟他们强调个人、追求独立的性格有关,因此西方上下两代传承财富的意欲往往不及亚洲人。中国人以家庭为核心,照顾家人是根深蒂固的伦理观念,自然较倾向于为子女着想,留下个人财产。

国家和社会对慈善捐献有没有鼓励机制也很重要。例如,美国政府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遗产要征收遗产税,而慈善捐献则有税收减免优惠。在中国,依照内地的管理架构,要成立慈善基金会先要找到一个有官方背景的业务单位,跟她挂靠之后,很多工作都要通过审批的程序,而且一些慈善捐款不但没有税务优惠,还要缴纳所得税。

最近,内地民政部公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肯定「网上捐赠」、「慈善消费」、「义拍」等创新的慈善募捐形式,还会加强完善慈善监督的法规,对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捐献作风渐跟外国接轨
随着财富增加,内地富豪捐献的额度不断上升。根据《2011胡润慈善榜》统计,年内有23位超级富豪的捐款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下同),人数已较去年上升逾1倍。榜首为经营福耀玻璃集团的曹德旺家族,捐款额高达45.8亿元人民币,第二位万达集团的王健林也捐了11.8亿元,善款的应用则集中在救灾、教育和社会公益方面。至于2006至2010年连续占榜首、经营酒店的余彭年,除了累计捐款62亿元,更宣布将个人剩余的资产,悉数捐给其慈善基金,其裸捐的角度,堪可称为中国的盖茨。

2006年内地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到2010年则已达700多亿元,可见中国慈善捐献之风绝不逊于西方,慈善效益将会更大,真正受惠的人亦会更多。
文章刊登于《iMoney智富杂志》201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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