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贵行确认、保证及声明本申请表内所填写之资料全部属实无讹,并同意授权贵行可向任何方面查询求证及披露或索取更多资料。本人明白及同意贵行保留拒绝此申请之权利并无须就此作出任何解释。本人亦同意无论此申请批核与否,本人所递交之申请表及一切有关文件之影印本将不会获退还。本人清楚明白于本申请表内各项条款之法律效用,并同意于本申请批核后遵守及受该等条款所约束。本人已阅读及明白贵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客户通知"之内容。若本人提供任何不正确或错误资料,本人亦明白及确认根据香港法律,本人可被控触犯有关欺诈及提供错误资料之刑事罪行。本人确认本人并没有因拖欠款项而遭任何财务机构取消本人所申请之信用卡及/或无抵押贷款(包括私人贷款、税务贷款、循环贷款及/或本文没有提及之任何贷款类别)。本人确认本人最近在任何财务机构并没有超过三十日之逾期还款(包括信用卡及任何无抵押贷款)。本人进一步确认本人从没有被颁布破产令,亦没有向法院申请破产或意图申请破产。本人同意并接纳贵行可就此项申请而取得及审议一份信贷报告,本人进一步声明本人并不规定、请求或要求贵行(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本人贵行已取得及审议有关信贷报告,而本人可向「环联资讯有限公司」(2577 1816) 查阅或更正有关信贷报告。
* 请按此详阅招商永隆银行集团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的客户通知全文。
递交申请
阁下填妥资料后,请按「传送」键递交申请表,系统随即会编发一个申请号码以确定收到阁下申请。
阁下经网上递交申请后,须将各证明文件副本(每页均需写上申请号码)传真至本行(传真号码 2801 4698)。所需证明文件包括:
申请人须提供上述所需证明文件之正本供本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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