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时间 2009/02/0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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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核对码」
「核对码」电邮已经发出,请即查阅该电邮内的「核对码」,然后输入该「核对码」以完成电邮地址确认程序。

如未能收到「核对码」电邮,可 按此 核对您的电邮地址及再次发出「核对码」电邮。

核对码:
 
注 :
1. 为核实阁下所输入的电邮地址,本行将发给阁下载有「核对码」之电邮,请查阅该电邮。
2. 登记户口之电邮提示将发送至阁下登记之电邮地址。请确保登记之电邮地址是可以使用的。
3. 请于「核对码」电邮发出后七天内输入该「核对码」以完成电邮地址确认程序,否则该「核对码」将会失效。
4. 办理网上结单/交易通知服务之申请将于三个工作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