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时间 2009/02/01 20:18
  English   繁體   讯息匣   列印   字型大小   登出
 
 
 
开立证券账户
示范
常见问题
查询热线
服务收费
   
   
   
   
   
   
   
   
  说明
  列印
  登出

 
 
 




     
   
 
     
  香港德辅道中45 号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CE 编号:AAF294)
(一间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 章)规定的注册机构)
 
     
 
客户声明

请详细阅读以下资料及确认接受下列的声明内容:

  • 证券服务收费表
  • 证券服务协议书 [(SCD-93(O) (2-2008)]
  • 风险披露声明 [(SCD-93(O) (2-2008)]
  • 证券账户操作须知
  • 网上银行服务之条款及细则
  • 风险披露声明书(衍生产品) [SCD-157(3-2011)]

下载 Acrobat Reader
声明内容:
  1. 本人已经细阅及明白有关证券服务收费表之费用并将适用於此户口。
  2. 本人已经细阅及明白证券账户服务协议之条款及细则,并同意接受该等条款的约束。
  3. 本人已经细阅及明白风险披露声明。本人明白需将网上用户名称丶密码及保安编码器保密,而本人确认所有指示均由本人发出。
  4. 本人确认现时并非受顾於任何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界定的受规管活动。
  5. 本人并承诺如将受顾於任何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从事受规管活动时,会立即通知贵行。
  6. 本人在是项申请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完整丶真实及准确。如日後资料改变,本人将会立即通知银行作出更改。
  7. 本人已按照本人选择的语言(英文或中文)获提供风险披露声明,并已获邀阅读,提出问题及徵求独立的专业意见(如本人有此意愿)。
  8. 本人声明已阅读及明白网上银行服务之条款及细则,并同意接受其约束。如本人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该等条款及细则於日後作出的任何修订。
  9. 本人明白如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内到分行或致电(852)2543 3622查询或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按下「是」键,即表示本人同意及确认本人已阅读丶明白及同意接受声明的内容。

 

     

如有需要,请按此阁下的声明作纪录。

 
双重认证
请输入一次性密码 :
 

注:如未能在所预设的时间内输入「一次有效密码」,将可能不获系统接纳,并会出现「一次有效密码」不正确的提示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