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载地址证明注意事项
有效之地址证明例子(下列文件需为最近三个月内发出或于合约期/有效期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内地身份证)
- 公用事业账单
- 物业管理费单
- 政府部门、政府有关机构发出的通讯或机构之通知书或收费单
- 受规管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强积金公司…等)发出之结单(电子版本须为整套文件影像)/函件
- 电讯服务(包括流动电话、互联网…等)结单
- 由税务局适当加盖厘印的香港租约
不被接纳之地址证明例子
为了不影响开户批核时间,请确保上载的住址证明︰
- 资料清晰及没有反光
- 文件上的姓名及住宅地址与个人资料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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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文件式样(不只截取部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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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属内地身份证,需包含正面及背面
*客户所递交之文件将不获退还,而本行亦可能需要阁下提供额外文件以作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