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Save」股票储蓄计划:豁免首6个月买入交易费用之优惠条款及细则:

  1. 「月月Save」股票储蓄计划:豁免首6个月买入交易费用(「本优惠」)的推广期由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优惠期」)。
  2. 本优惠只适用于持有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本行」)现金证券账户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3. 合资格客户于优惠期内设立合资格计划(合资格计划之定义见本条款及细则第4条)及成功缴付第一期供款,可享豁免首6个月买入交易费用。由合资格计划之第一期供款起计连续6个月为合资格客户可享豁免买入交易费用之时段(「回赠期」)。如合资格客户于2019年2月起开始供款,回赠期为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如合资格客户于回赠期内有任何一个月未能成功供款,该月便不能享有本优惠,但其余5个月仍可享有本优惠。回赠期亦不设延长,上述例子的回赠期仍然至2019年7月止。
  4. 合资格计划指合资格客户于优惠期内新设立之第一个「月月Save」股票储蓄计划(「股票储蓄计划」)。合资格客户设立股票储蓄计划时,需要于自行订立的第一期供款月份成功缴付第一期供款,并须于2019年1月1日起未曾取消任何股票储蓄计划,方可享有本优惠。合资格客户只可于一个股票储蓄计划享用本优惠,如合资格客户同时设立多于一个股票储蓄计划,则以供款日最早或股票代号最小(如供款日相同)之股份作为合资格计划。本行对合资格计划保留最终决定权。
  5. 如合资格客户于2019年1月1日前已持有股票储蓄计划,但于优惠期内新增不同股份的股票储蓄计划,该新增的股票储蓄计划亦可享有本优惠。
  6. 本优惠以先收后回形式进行,合资格客户须先缴付合资格计划之买入交易费用(每个公历月港币50元),本行会于下一个公历月内将回赠期内之买入交易费用存入合资格客户的结算账户(「回赠」)。
  7. 每名合资格客户于每个公历月之回赠金额上限为港币50元,整个回赠期内之总回赠金额上限为港币300元。
  8. 于本行存入有关回赠时,合资格客户的所有结算账户及证券账户必须仍然有效方可获得回赠。如合资格客户于优惠期内终止或取消任何股票储蓄计划,由该月起不能享有回赠。
  9. 回赠期内,股票储蓄计划之「供五送一」或「多供多赏」优惠并不同时适用于合资格计划。有关「供五送一」或「多供多赏」的优惠详情,请参考本行网页。
  10. 有关「月月Save」股票储蓄计划之详情,请参考本行网页。
  11. 本行保留随时暂停、更改、终止或取消各项优惠、奖赏、经纪佣金回赠及/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无须另行通知。如对本优惠及其任何条款或条件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12. 本行证券服务之条款、收费及优惠详情,请参阅有关服务之宣传单张及参考《一般银行服务及招商永隆「金葵花理财」服务收费》上的证券服务收费表。
  13.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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