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樂」保險
揮桿入洞樂無憂 逍遙盡享高球樂
「高球樂」保險是特別為熱愛打高爾夫球的人士而設的綜合保險計劃。此計劃可以保障您在香港、澳門或世界各地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內打球或練習時因意外死亡或身體受傷,高爾夫球設備和個人物品的損失或損毁,以及您有可能招致的第三者法律責任。此外,如果您取得「一桿入洞」,「高球樂」還提供一筆現金獎勵,讓您慶祝那難忘的時刻。在此保障下,您可以於球場內專注每一次揮桿,以取得卓越的成績。
- 保障高爾夫球設備及個人物品
- 「一桿入洞」現金獎勵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保障範圍摘要 (所有保障限額及保費金額均以港幣計算)
投保項目/保障簡介 | 每年最高限額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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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者法律責任 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內打球或練習時,因您的疏忽造成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的索賠。 |
10,000,000 |
2 | 高爾夫球設備 保障屬於您的高爾夫球設備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或在運送途中,因發生任何不可預見的突發意外所造成的實質損失或損毁。 |
20,000 (每件3,000) |
3 | 個人物品 保障屬於您的個人物品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因發生任何不可預見的突發意外所造成的實質損失或損毁。 |
10,000 (每件1,000) |
4 | 「一桿入洞」 一筆過現金以慶賀在任何18洞或總桿數68或以上的認可的高爾夫球場內成功 「一桿入洞」的佳績。 |
6,000 |
5 | 人身意外 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內打球或練習時 (a) 因意外事故導致在事發後的連續12個月內死亡或一隻或以上的眼睛或肢體完全及永久性喪失使用功能,可獲一筆過現金賠償。 (b) 因發生的意外而造成暫時性傷殘,以致您完全不能從事或參予您慣常的職業或專業,可獲每週賠償。(只適用於18歲或以上的受保人) 延伸保障: (i) 殯儀、火化及遺體送返費用。 (ii) 賠償因意外造成暫時性傷殘而損失的高爾夫球會的會員服務月費。 |
500,000 (18歲或以上) 200,000 (12-17歲) 每周500 (最多104周) 20,000 每宗傷殘事故 5,000 |
6 | 住院現金保障 如您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內打球或練習時因意外而造成身體受傷需入院留醫治療並留院最少連續3日,於其第1天留院起計算,可獲每日現金津貼。 |
20,000 (每日500) |
7 | 意外醫療費用 賠償因您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內打球或練習時由於發生意外造成身體受傷後的連續12個月內的實際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用及外科手術費用。 |
10,000 |
8 | 牙科治療 賠償因您在任何認可的高爾夫球場或練習場內打球或練習時由於意外被高爾夫球或高爾夫球桿直接撞擊造成受傷的實際牙科治療費用。 |
5,000 |
免費附加保障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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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nter Partner Assistance Hong Kong Limited 所提供全面的全球緊急支援服務,讓受保人身在外地時遇上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受傷,仍可受到保障。 | |||
(a) | 緊急支援熱線服務 包括提供醫療諮詢,評估建議,轉介及監察病況,安排運送必需的藥物/醫療設備,旅遊諮詢,代尋行李,安排緊急更改行程,協助辦理遺失旅遊証件及律師轉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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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緊急醫療支援服務 | 最高賠償額 | |
(i) 醫療撤離護送 (ii) 治療後被安排護送返回原居地 (iii) 遺體/骨灰送返 (iv) 如受保人在外地住院連續10日以上,安排1位親戚或指派人士探望 (v) 安排護送無人照顧的子女返回香港 (vi) 代墊入院按金擔保 (vii) 恢復期間酒店住宿費 (viii) 突然需返回原居地 (ix) 派遣醫療人員 |
不設限額 不設限額 不設限額 提供1張固定班次(經濟客位)的往返機票及每日最高1,200元的一般酒店住宿費、最多5日 固定班次(經濟客位)的返港機票 最高80,000元 每日1,200元、最多5日 提供1張固定班次(經濟客位)機票 - |
自負額(就每次申索)
- 第2及3投保項目:港幣250元
- 其他投保項目:無
全年保費 : 港幣800元
資格
受保人必須是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合法居民,並於保險首個開始日已屆年齡在12至65歲之間(並非職業高爾夫球員),而續保可至70歲。
自動續保
為使您可簡易地延續保障,此保單將會於每個保單年度終結時自動續保,條件如下:
- 您現有的保單的完結日前,未接獲本公司發出的續保條款及條件修改通知書,及
- 您已授權本公司從您的招商永隆銀行賬戶或招商永隆信用咭賬戶或其他信用咭賬戶直接支取日後續保保單之保險費。
1. |
損耗及刮損、發霉、腐蝕,撞凹、刮花以及機械或電力故障 |
2. |
隱形眼鏡、手提電話、手錶、珠寶首飾、皮草及金錢的損失或損毀 |
3. |
在打球時損失或損毁的高爾夫球 |
4. |
任何不明失踪或無法解釋的損失 |
5. |
因戰爭、內亂及恐怖活動而導致之損失或損毀 |
6. |
因核子、輻射、滲漏、污染或玷污而導致之損失或損毀 |
7. |
若受保人年齡少於12歲或超過70歲,將不會獲得於第5投保項目(人身意外)下的賠償。 |
8. |
適用於相關投保項目的指定自負額 |
詳情請參閱保單內不保項目之詳情。
投保人重要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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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簡章僅為保險撮要,只作參考之用,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 |
2. |
如中英文本有任何差異,皆以英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