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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富豪行善大不同 上一篇 目錄 下一篇

日前與一位內地客戶出席秋季拍賣會,客戶投得心頭好,興高采烈,並透露打算捐贈該心頭好給博物館作展覽,非常有善心。閒聊間談及香港首富李嘉誠剛於10月底獲美國卡耐基基金會頒發卡耐基慈善獎,表揚他對慈善的貢獻。李氏是第一位華人獲此殊榮,內地不少商人富豪都視他為「偶像」,十分佩服他在慈善方面的貢獻。我認識的一些內地富豪亦有意仿效,卻有「人怕出名」的顧慮。

中國人行善傾向「低調」,一來怕被人誤會為沽名釣譽,二來自小受教育「施恩莫望報」,所以華人社會喜歡以匿名方式作捐獻。相反,外國富豪則不介意公開,著重以身作則所起的模範作用,例如蓋茨(Bill Gates)和巴菲特(Warren Buffett)均將捐獻巨額財富的決定事先「張揚」,絕不怕被人批評過於高調或借機揚名。

行有餘力 VS 行盡全力
俗語所謂的「捐身家」,中國以至亞洲富豪是絕少會這樣做的,他們多以「行有餘力」的原則將部分財富回饋社會,而且止於捐獻而較少參與慈善活動。西方富豪則會「傾盡全力」,既盡獻家財,還直接投身於善舉之中,好像巴菲特於2006年承諾將99%的財富捐出,至今累計至少捐了442億美元(約3,448億港元)。蓋茨更在退休後全身投入其名下慈善基金會的工作,親赴非洲等落後地區,致力改善醫療衛生、教育和滅窮。

西方世界捐獻文化之盛行和成熟,既有宗教奉獻精神的支持(如基督教鼓勵十一奉獻),也跟他們強調個人、追求獨立的性格有關,因此西方上下兩代傳承財富的意欲往往不及亞洲人。中國人以家庭為核心,照顧家人是根深蒂固的倫理觀念,自然較傾向於為子女著想,留下個人財產。

國家和社會對慈善捐獻有沒有鼓勵機制也很重要。例如,美國政府對超過一定限額的遺產要徵收遺產稅,而慈善捐獻則有稅收減免優惠。在中國,依照內地的管理架構,要成立慈善基金會先要找到一個有官方背景的業務單位,跟她掛靠之後,很多工作都要通過審批的程序,而且一些慈善捐款不但沒有稅務優惠,還要繳納所得稅。

最近,內地民政部公布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肯定「網上捐贈」、「慈善消費」、「義拍」等創新的慈善募捐形式,還會加強完善慈善監督的法規,對民間慈善事業的發展大有裨益。

捐獻作風漸跟外國接軌
隨著財富增加,內地富豪捐獻的額度不斷上升。根據《2011胡潤慈善榜》統計,年內有23位超級富豪的捐款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下同),人數已較去年上升逾1倍。榜首為經營福耀玻璃集團的曹德旺家族,捐款額高達45.8億元人民幣,第二位萬達集團的王健林也捐了11.8億元,善款的應用則集中在救災、教育和社會公益方面。至於2006至2010年連續佔榜首、經營酒店的余彭年,除了累計捐款62億元,更宣布將個人剩餘的資產,悉數捐給其慈善基金,其裸捐的角度,堪可稱為中國的蓋茨。

2006年內地社會捐贈總額首次突破100億元,到2010年則已達700多億元,可見中國慈善捐獻之風絕不遜於西方,慈善效益將會更大,真正受惠的人亦會更多。
文章刊登於《iMoney智富雜誌》201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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