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時間 2009/02/0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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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1
登記短訊提示服務 (輸入)
步驟 2
登記短訊提示服務 (確定)
步驟 3
登記短訊提示服務
(確認)
證券短訊通知服務申請表格
短訊提示類別:
(可選擇多於一個選項)
新股分配結果
經本行代辦新股認購之客戶,不論成功認購與否,可於新股分配結果公佈日內收到本行發出之短訊通知結果。
股票買賣結果
凡於交易時間內透過本行任何渠道落盤,客戶可透過短訊獲悉有關交易指示的最終交易狀況。
收費:
免費
申請指示:
新增
更改
刪除
收取短訊通知之語言:
英文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證券賬戶姓名及號碼:
CHAN TAI MAN, 0011000011
流動電話號碼:
(如非本港流動電話號碼,請填上「國家區碼+區號(如有)+流動電話號碼」(如:861531234564)。)
客戶須知:
「短訊通知服務」將於本行收到客戶有關申請後3個工作天內正式生效。本行不會就有關短訊向客戶收取任何費用。
客戶應向所屬的流動電話網絡供應商查詢接收有關短訊是否收取費用,有關費用本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客戶所提供之流動電話號碼只供收取「新股認購結果」及/或「股票買賣結果」之短訊通知,並
不會
取代客戶存留本行系統內之原有流動電話號碼。如選擇「短訊通知服務」,這將會取替現時的回覆交易結果方式。
「短訊通知服務」只適用於個人或聯名證券賬戶,公司證券賬戶恕不適用此項服務。
每個證券賬戶只可以登記一個屬於賬戶持有人之流動電話號碼作短訊通知之用,如證券賬戶屬聯名賬戶,客戶只能登記其中一位賬戶持有人之流動電話號碼作以上用途。
若訊息無法傳送或延遲傳送予客戶,或訊息有錯誤或出現傳送故障,本行或任何經本行指定提供短訊服務的電訊公司槪不負責。
本行保留權利不時修改、擴大或縮小「短訊通知服務」的範圍。
本行發送的所有短訊均為單向傳遞,客戶不應回覆此等短訊。
客戶同意若日後流動電話號碼有任何變更或欲終止「短訊通知服務」,會立即知會本行作有關更改。
如有疑問,歡迎致電本行客戶服務熱線 (852) 2952 666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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