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周年证券迎新优惠全新资金享百美元超市礼券

为庆祝本行创立80周年,由2013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客户凡成功开立全新证券账户,即可享以下优惠2,让投资成本减至最低!

存款.证券1+1优惠4

客户叙做「全新资金」定期,同时开立全新证券户口及登记证券电子结单服务,可获赠$100超市礼券。

迎新优惠三重赏
优惠一:「佣金折扣低至0.08%」5

于优惠期内,您只需携带任何一张由其他银行/证券商发出之港股买卖结单,亲临本行开立全新证券账户,不论阁下现时于其他银行/证券商买卖港股之佣金率多少,本行会再给予折扣,佣金率可低至0.08%!打折后之佣金率更不设期限,优惠期后仍可继续享用!

現時客戶在其他銀行/ 證券商的佣金率 轉戶至招商永隆銀行之永久佣金率
电子渠道交易
(网上银行/证券通音频电话)
人手渠道交易
(分行柜台/电话交易服务员)
0.220% 或以上 0.18% 0.20%
0.200%-0.219% 0.16% 0.18%
0.180%-0.199% 0.14% 0.16%
0.160%-0.179% 0.13% 0.14%
0.140%-0.159% 0.11% 0.13%
0.120%-0.139% 0.10% 0.11%
0.090%-0.119% 0.08% 0.09%

 

优惠二:「存入证券优惠」6

客户于开户首3个月内办理证券转仓(由其他托管商转存证券到本行),可获本行回赠该托管商所收取之提取证券费用。

优惠三:「买入证券免佣优惠」7

于开户首3个月内经本行电子渠道买入港股,可享80万交易额免佣金优惠。

存入证券简易手续
 
1.携带下列招商永隆银行资料到持货银行/ 证券商办理转仓手续
中央结算参与者编号 B01156
招商永隆银行联络人 刘小姐
联络电话 (852) 3508 0050

 

2. 向证券持仓银行/证券商索取
中央结算参与者编号  
联络人资料  
联络电话  

 

3. 亲临任何一间招商永隆银行办理转仓手续
 
 

查询热线:230 95555

优惠条款及细则:
  1. 优惠期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优惠期」)。
  2. 优惠只适用于「新证券客户」。 「新证券客户」指于优惠期内并未持有或未曾取消任何于本行开立之证券账户(不论单名或联名)的客户。并只适用于在优惠期内首次登记及生效之证券账户。以递交开立证券账户之全部所需文件起计,账户需时3个工作天方可生效使用。
  3. 此优惠只适用于现金证券账户及保证金证券账户,惟不适用于密密Trade证券账户。
  4. 有关「存款.证券1+1优惠」::
    1. 新旧存款客户叙做「全新资金」定期适用,惟客户必须为「新证券客户」。
    2. 开立证券户口及登记证券电子结单服务,必须于叙做「全新资金」定期一并进行,方可享有优惠。
    3. 「全新资金」定义:「全新资金」指由其他银行经现金、支票/本票、本地电子付款(CHATs)或电汇于定期存款开立前3天存入本行、或以现有资金兑换外币后开立之定期存款。资金不得为定期续存资金或由本行相同币别户口转账存入。
    4. 本行将于客户成功登记证券电子结单服务之下一个月将$100超市礼券邮寄给客户。
  5. 有关「佣金折扣低至0.08%」
    1. 客户于开立证券账户时须出示其他证券商或银行于最近三个月内发出并载有买卖港股交易资料(须列载最少一宗证券交易及相关交易之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资料、交易金额及交易佣金等)之证券账户结单正本,及即场办理申请本行信用卡手续或存入价值HK$50,000或以上之证券/存款,方可获享此项优惠。
    2. 如客户已持有招商永隆银行信用卡,一经开户,毋须额外存入证券/存款即可享用是项优惠。
    3. 若结单上未有清晰列载该账户之佣金率,则本行将以结单上所显示之交易佣金除以交易金额计算佣金率再按佣金率折扣表厘订新账户之佣金率。
    4. 若结单上显示多于一宗以不同佣金率收费之证券交易,本行将以其中最高佣金率者进行计算。
    5. 若该证券商正提供短期证券买卖优惠,则该结单上所显示之交易佣金并不适用于计算新账户之佣金率,本行将视该证券账户之佣金率为0.25%。另若新客户未能提供其他证券商或银行之证券交易结单,本行亦将一概视其于他行以佣金率0.25%收费。
    6. 厘订佣金率之方法如有任何争议,本行将拥有最终决定权,客户不得异议。
    7. 不论佣金率多少,各交易渠道所订之最低佣金收费仍然适用。
    8. 有关累积存入价值达HK$50,000或以上之证券之计算方式:本行将以办理存入证券手续之申请日(即由客户签署之「证券提存指示」申请表上之日期)作为存入日。证券价值乃指存入证券股数乘以存入日之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所得之金额。(例子:若客户于2013年2月28日办理存入证券手续,本行将按该证券于2013年2月27日之收市价作为计算证券价值之参考价。)
    9. 如客户未能于账户生效后三个月(包括开户月份及其后两个历月)内成功存入股份/存款,或未能成功申请本行信用卡,本行有权终止提供「佣金折扣低至0.08%」优惠而该账户将回复按标准佣金率0.25% 收费。
  6. 有关「存入证券优惠」
    1. 存入证券优惠回赠金额上限为$500。
    2. 存入证券必须于开户首三个月(包括开户月份及其后两个历月)内办理始可享用优惠。提取证券费用回赠只适用于经中央结算之证券转仓指示(非实物证券形式)。优惠只适用于转仓存入港交所上市之主板股份,每只股份市值必须为港币五千元以上。
    3. 每个证券账户只会作一次性回赠,本行将按有关托管商收取之转仓证券费用作出回赠,如客户存入多于一只股份,必须同步办理转仓申请方可获多于一只股份之回赠。
    4. 客户须先向其他托管商缴付提取证券费用,然后向本行提供有关指示之手续费收据/月结单正本,本行将按其显示之费用回赠客户。本行将于收到收据/月结单之后一个月内以现金回赠形式将有关回赠金额存入客户的结算户口内。惟客户须于费用回赠时仍然持有本行之证券账户及结算户口。
    5. 若客户于存入证券后三个月内提货(沽出除外),除须缴付提取证券费用外,还须退回此项回赠款额。
  7. 有关「买入证券免佣优惠」::
    1. 客户于开户首三个月(包括开户月份及其后两个历月),经本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及证券通音频电话)买入港股,可享80万元交易额免佣金优惠。若期内经电子渠道买入之总交易金额超过$80万,本行会按比例计算回赠金额。
      例子:假设电子渠道佣金率为0.25%,最低收费$80

      经电子渠道买入之
      总交易金额(港币)
      须先缴付佣金 (港币) 佣金回赠 (港币)
      $100万 $2,500
      [$100万x0.25%]
      $2,000
      [$80万÷$100万x$2,500]

    2. 客户买卖证券须先按原设账户佣金率缴付佣金,所有佣金回赠均以港元为结算单位;若以人民币缴付佣金,本行会以人民币1元等于港币1元之比率换算。佣金回赠于优惠期完结后之一个月内以现金回赠形式存入客户之港元结算账户内。客户须于回赠佣金时仍然持有本行之证券账户及结算户口方可享有佣金回赠。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任何优惠及/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毋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客户不得异议。
  2. 客户可同时享有其他证券佣金回赠优惠,惟每个账户于每项优惠下每月所得之回赠金额将会独立计算并作出比较,只取其中最高金额之一项作回赠。
  3. 如保证金证券账户于优惠期间曾遭本行「斩仓」(即账户未能按规定维持足够保证金而被本行强行沽售部份或全部股份平仓),则由该月起该账户将不再享有任何优惠或现金回赠。
  4. 本行各类证券服务之条款、收费及优惠详情,请参阅有关服务之介绍单张及收费表。

风险披露:
  • 以上资料并非及不应被视为建议、推销、游说客户买卖任何证券。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亦可能会招致损失。投资者应根据本身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承担风险程度等因素去衡量是否适合投资于该证券上。本广告并没有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若有需要,请谘询独立专业建议。投资者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有关之章则及条件与《账户及服务一般条款》内的风险披露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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