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

  • 粤港中小企业融资通(简称「融资通」)让港商企业或港人透过在​​港资产作押为其中国内地企业洽取贷款的跨境融资服务。
  • 为工商客户提供全面的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服务,包括:进口开证、提货担保、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进口代收、发票融资、信用证通知及出口托收等。

备注:
  1. 有关贸易融资
    • a. 上述服务会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引或市场改变不时作出修订,本行不会另行通知。
    • b. 「跨境贸易人民币账户」只适用于与中国内地试点企业进行贸易及合符相关开户资格之公司客户。
    • c. 客户必须于本行持有公司账户,才可开立「跨境贸易人民币账户」。
    • d. 「跨境贸易人民币账户」之利率由本行不时订定,并以本行最新公布为准。
    • e. 本行有权根据本行与香港清算行或中国内地代理银行订立之协议及适用规定之要求,向相关机构报告有关公司客户、其「跨境贸易人民币账户」及人民币贸易结算服务之所有或任何交易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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