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通」港股买卖佣金回赠计划
结伴亲友参加「全家通」港股买卖佣金回赠计划,即可每月齐齐享有港股交易佣金回赠!
由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您与亲友登记联系的证券账户3只要每月总佣金达到「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每月即可按佣金比例获得下表佣金回赠高达10%!
「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10 | 该月全家通登记账户可获 佣金回赠总金额 |
---|---|
>=HK$5,000 | HK$250 |
>=HK$10,000 | HK$750 |
>=HK$15,000 | HK$1,200 |
>=HK$20,000 | HK$2,000 |
立即开户及进行登记,共享港股佣金回赠。
交易愈多,回赠愈多!
请按此下载『「全家通」港股买卖佣金回赠计划登记表格』,填妥并交回任何一间分行。
条款及细则:
1. 「全家通」港股买卖佣金回赠计划(「全家通」计划)优惠期为2015年4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优惠期」)。
2. 「全家通」计划适用于所有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开立之证券账户,惟不适用于「密密Trade」证券账户、「iTrade」证券账户、大专生证券账户。
3. 每个主证券账户须联系最多5个成员账户(按登记日期计算先后)或最少1个成员账户方可参加「全家通」计划,如主证券账户没有联系任何其他成员账户,则不符合「全家通」计划及不会享有佣金回赠。成员账户登记联系「全家通」计划时须提供主证券账户号码以完成登记。
4. 成员账户必须为新证券账户。「新证券账户」指客户于优惠期内开立及生效之新证券账户,及并未持有或未曾取消任何于本行开立之证券账户(不论单名及联名)。主证券账户可以是现有账户或「新证券账户」。
5. 所有主证券账户或成员账户,均须完成登记方可参与「全家通」计划。每名客户只可登记名下其中一个证券账户(同时持有单名及联名证券账户只可登记其一),及只可参加一个「全家通」计划。账户成功登记后,其该月进行之港股交易佣金方开始计算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及佣金回赠。
6. 客户可登记及取消联系「全家通」计划,惟须签署『「全家通」港股买卖佣金回赠计划登记表格』,并须时三个工作天方可生效。
7. 客户须签署『「全家通」港股买卖佣金回赠计划登记表格』,并同意主证券账户及各成员账户均可向本行查询其「全家通」计划自登记起每月累计已缴付之港股交易总交易佣金。
8. 如主证券账户已取消,「全家通」计划将会自动取消,主证券账户及所有成员账户将不可享有佣金回赠。
9. 如成员账户已取消,该成员账户将会自动取消联系「全家通」计划。若所有成员账户均已取消,「全家通」计划将会自动取消,主证券账户将不可享有佣金回赠。
10. 「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只计算「全家通」计划主证券账户及已联系成员账户经电子交易渠道(包括网上银行、证券通音频电话及手机银行)买卖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港股」)之交易(「合资格交易」)。每月计算「全家通」计划主证券账户及已联系成员账户之合资格交易总交易佣金,只要合资格交易总交易佣金达到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即可于该月按佣金比例获得下表佣金回赠,每月佣金回赠上限为HK$2,000:
该月「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达到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 | 该月「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按佣金比例可获佣金回赠总金额 |
---|---|
>=HK$5,000 | HK$250 |
>=HK$10,000 | HK$750 |
>=HK$15,000 | HK$1,200 |
>=HK$20,000 | HK$2,000 |
例子1:
「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该月累计合资格交易总交易佣金为HK$20,000,「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按佣金比例可获HK$2,000佣金回赠。
「全家通」计划 | 该月已缴付合资格交易佣金(港元) | 按佣金比例计算获HK$2,000佣金回赠(港元) | 该月可获佣金回赠(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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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证券账户 | 10,000 | 10,000÷20,000×2,000=1,000 | 1,000 |
成员账户1 | 8,000 | 8,000÷20,000×2,000=800 | 800 |
成员账户2 | 2,000 | 2,000÷20,000×2,000=200 | 200 |
成员账户3 | 0 | 0÷20,000×2,000=0 | 0 |
合共: | 20,000 | 2,000 |
11. 如新证券账户属2015年4月1日或其后开立,可于开户时登记「全家通」计划,新证券账户首三个月享有交易免佣优惠,因此该账户会于账户生效第四个月起计算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及佣金回赠(例:新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生效,会于2015年9月起计算指定港股交易佣金目标及按佣金比例享有佣金回赠)。
例子2:
「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7月份累计合资格交易总交易佣金为HK$15,000,「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按佣金比例可获HK$1,200佣金回赠。
「全家通」计划 | 账户生效月份 | 7月份已缴付合资格交易佣金(港元) | 按佣金比例计算获HK$1,200佣金回赠(港元) | 7月份可获佣金回赠(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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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证券账户 | 2013年2月 | 10,000 | 10,000÷15,000×1,200=800 | 800 |
成员账户1 | 2015年4月 | 5,000 | 5,000÷15,000×1,200=400 | 400 |
成员账户2 | 2015年6月 | 5,000 [新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生效,账户生效首3个月交易免佣不获计算,9月开始计算] |
0 | 0 |
合共: | 主证券账户及成员账户1合共已缴付合资格交易总佣金:15000 | 1,200 |
12. 佣金回赠以「先收后回」方式发放,「全家通」计划主证券账户及各成员账户须先按原设之交易佣金全数缴付。本行于每月底计算每个「全家通」计划登记账户于该月累计合资格交易总佣金金额,并计算主证券账户及各成员账户按比例所得佣金回赠金额(如有),回赠金额于下一个月存入有关结算账户(如属现金证券账户)或证券账户(如属保证金证券账户)。如证券交易并非以港元结算,有关佣金回赠将折算成等值港元存入结算户口,折算汇率由本行厘定。于本行存入佣金回赠时,证券账户及结算账户必须仍然有效方可获得佣金回赠。
13. 客户不可同时享有本行提供其他证券服务相关之现金/礼券回赠,本行将按每个证券账户于每项优惠下每月所得之回赠金额/礼券总值独立计算并作出比较,只取其中最高金额之一项作出回赠。
14. 如保证金证券账户于优惠期曾遭本行「斩仓」(即账户未能按规定维持足够保证金而被本行强行沽售部份或全部股份平仓),该账户将不再享有任何优惠或佣金回赠。
15. 本行保留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任何优惠、佣金回赠及/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本行各类证券服务之条款、收费及优惠详情,请参阅有关服务之介绍单张及收费表。
16. 若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查询热线: 230 95555
风险披露
以上资料并非及不应被视为建议、推销、游说客户买卖任何证券。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亦可能会招致损失。投资者应根据本身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承担风险程度等因素去衡量是否适合投资于该证券上。本广告并没有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若有需要,请谘询独立专业建议。投资者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有关之章则及条件与《账户及服务一般条款》内的风险披露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