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活期」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优惠

客户于推广期内符合特定条件,即可尊享高达1.5%之「高息活期」人民币储蓄存款年利率。

请即登记,勿失良机!

「高息活期」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优惠(「此优惠」)条款及细则
  1. 此优惠只适用于持有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之个人或联名客户。
  2. 此优惠之推广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推广期」)(包括首尾两天)。
  3. 客户须于推广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一条件二并于该月内亲临本行分行填妥表格进行登记,其已登记之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已登记账户」)可享1.5%之「高息活期」人民币储蓄存款年利率优惠。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条件一:
    永隆客户以「全新资金」于本行叙做存期6个月或以上及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之人民币定期存款。
    条件二:
    永隆「金葵花理财」客户存入「全新资金」达港币50万元或等值其他币别。
  4. 此优惠之1.5%「高息活期」人民币储蓄存款年利率是以本行2015年6月30日之人民币实际基本年利率0.5%加额外优惠利息(「额外优惠利息」)年利率1%作为示例,只供参考,「额外优惠利息」计算方法请参阅以下第6条款。本行可随时作出调整,请向本行职员查询当时适用之实际基本年利率及额外优惠利息年利率。
  5. 「全新资金」指(i)由其他银行以现金、支票/本票、本地电子付款(CHATs)、电汇于本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前3天存入本行之资金;或(ii)以现存于本行资金由其他币别兑换成人民币后于本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之资金。现有人民币定期存款之续存资金或由本行人民币账户转出之资金将不被视为全新资金。有关「全新资金」的定义,请向本行职员查询。本行对「全新资金」定义具最终决定权。
  6. 「额外优惠利息」计算方法:
    • 6.1 如客户符合上述条件,现有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之额外优惠利息将于成功登记月份之第一天开始计算至推广期结束,新开立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之额外优惠利息将于成功登记及开立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当日开始计算至推广期结束。
    • 6.2 于推广期间计算客户每月已登记账户的「每月平均存款结余」,以该月之「每月平均存款结余」与2015年6月30日当日的已登记账户结余作出比较,比较后所得的「增长金额」将作为本金,并以额外优惠利息年利率1%计算该月额外优惠利息之金额。「增长金额」指已登记账户「每月平均存款结余」减去该账户2015年6月30日当日结余之金额,每月增长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00元。若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全新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该账户于2015年6月30日的结余将以人民币0元计算。
    • 6.3 「每月平均存款结余」指已登记账户于推广期内每月第一个历日至最后一个历日(包括首尾两天)以每日账户结余计算的该月平均账户结余。如新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于推广期内之月份开立,每月平均存款结余将以成功登记及开立新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当日开始计算至该月之最后一个历日(包括首尾两天),有关之「每月平均存款结余」均以本行的纪录为准。
      例子:
      假设客户A现有之已登记账户于2015年6月30日结余为人民币200,000元,客户A于7月份符合上述条件,客户A现有之已登记账户可于7月份第一天开始计算额外优惠利息,有关利息如下:
      假设客户A之已登记账户于2015年6月30日结余为人民币 200,000元,额外优惠利息年利率为 1%
      月份 每月平均存款结余
      (人民币)
      增长金额
      (人民币)
      额外优惠利息之金额(人民币)
      (以增长金额作为本金计算)
      2015年7月(登记月份) 350,000元 150,000元 150,000元 x 1% x 31/360# = 129.17元
      2015年8月 500,000元 300,000元 300,000元 x 1% x 31/360# = 258.33元
      2015年9月 800,000元 600,000元 500,000元* x 1% x 30/360# = 416.67元
          额外优惠利息之总计金额(人民币) 804.17元
      *由于增长金额超过上限人民币500,000元,所以9月之额外优惠利息金额以增长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0元计算。
      #本行按照一年人民币360天累算利息。
      以上例子仅供参考。
       
  7. 此优惠不适用于本行职员。
  8. 如客户未持有本行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须于本行成功登记及开立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及符合上述条件,方可享有此优惠。
  9. 额外优惠利息之总计金额将于2015年12月31日或之前存入客户之已登记账户。
  10. 客户必须于本行存入额外优惠利息之总计金额时,仍然持有已登记账户,方可获享此优惠。
  11.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12.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更改或终止此优惠,以及修订任何有关条款及细则而毋须事先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的决定将为最终及不可推翻的。
风险披露声明:

外币(包括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而产生风险。客户如将外币(包括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外币(包括人民币)汇率变动而获利或亏损。

注意事项: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阁下可随时选择不再收取永隆银行之宣传邮件,如有需要,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行的资料保护主任(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45号,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资料保护主任。传真2782-3895),此项安排不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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