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身「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尊享现金回赠高达港币14388美元
- 迎新奖赏
- 投资产品现金回赠优惠
- 寿险计划首年保费折扣优惠
- 定期存款特优年利率
- 买卖港股免佣优惠
- 「私人财富管理」客户推荐计划
招商永隆私人财富管理以全球化的视野,为客户提供专属的财富管理方案,接通世界各地的投资机遇,让您簇拥未来。由即日起至2013年6月29日1,合资格客户2凡符合有关要求,即可尊享迎新奖赏高达HK$14,388!
1.HK$1,000 迎新奖赏3 (全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尊享)
全新客户只需於开户翌月起3个月内维持平均综合理财总值达HK$8,000,000,可享HK$1,000现金回赠。
2.高达2.8%定期存款特优年利率4 (适用於全新及提升「私人财富管理」客户)
以全新资金敍造港元或其他外币(人民币.美元.澳元及纽元)定期存款,并同时在本行持有或开立理财账户,可享高达2.8%特优年利率。
实际年利率将根据本行不时公布的利率为准,详情请向客户经查询。
3.高达HK$12,500 投资产品现金回赠优惠5 (适用於全新及提升「私人财富管理」客户)
每位合资格客户可享投资产品现金回赠高达HK$12,500!
- 首宗交易现金回赠
认购下列指定投资产品,首宗交易符合下列交易金额要求,即可获「首宗交易现金回赠」高达HK$6,500:投资产品 交易金额达(港元或等值) 现金回赠 基金 HK$500,000 HK$2,500 债券 HK$1,000,000 HK$1,500 股票挂钩存款 HK$1,000,000 HK$1,500 外币联系存款 HK$500,000 HK$1,000 总数 HK$6,500 - 累计交易现金回赠
当客户获享上述「首宗交易现金回赠」後,凡认购任何合资格投资产品每达HK$2,000,000,即可获「累计交易现金回赠」HK$2,000。认购金额愈多,可享现金回赠愈多,最高可享HK$6,000:累计合资格投资产品认购额(港元或等值) 现金回赠 每达HK$2,000,000 HK$2,000
4.买卖港股免佣优惠6(全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尊享)
合资格客户於优惠期内开立本行证券账户,可尊享电子交易渠道买卖港股免佣优惠。
5.寿险计划首年保费折扣优惠7 (适用於全新及提升「私人财富管理」客户)
合资格客户於2013年6月27日(投保书签署及递交)前成功投保香港人寿「丰盛赏」客户奖赏之指定合资格寿险计划,可享高达HK$15,000首年保费折扣优惠。
6.「私人财富管理」客户推荐计划8 (适用於全新及提升「私人财富管理」客户)
现有「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凡推荐亲友成为本行「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可享HK$888现金回赠,不设上限。推荐亲友愈多,奖赏愈多!
世代传承.永远兴隆
查询专线:
2952 8888
网址: www.cmbwinglungbank.com/pwm
- 上述优惠只适用於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6月29日,包括首尾两天 (「优惠期」)。
- 合资格客户:2.1. 全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客户需於优惠期内成功开立「私人财富管理」账户,并於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期间未曾於招商永隆银行(「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本行账户或信用卡。若客户只持有本行Luxe Visa Infinite信用卡,亦可定义为全新客户。全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必须於优惠期内向本行存入全新资金而被接纳,方可享迎新奖赏。2.2. 提升「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客户需於优惠期内由本行之现有「金葵花理财」账户或存款账户 (包括往来、储蓄及定期存款户口)提升成为「私人财富管理」账户
- 迎新奖赏: 3.1. 综合理财总值计算客户已联系「私人财富管理」服务之账户及账户内的产品(包括往来/储蓄存款、定期存款、黄金、证券、理财投资及已动用透支额)於过去一个月的每日平均总值。3.2.
全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需於开户翌月起3个月内维持平均综合理财总值达HK$800万,方可享HK$1,000现金回赠。例子说明:
开立全新「私人财富管理」账户日期 综合理财
总值 (HK$)平均综合理财总值 (HK$) 获享现金回赠 (HK$) 存入现金回赠月份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5月底:
$800万2013年6月底:
$800万2013年7月底:
$950万($800万 + $800万 +
$950万) / 3 = $850万$1,000 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13年5月20日 2013年6月底:
$1,000万2013年7月底:
$500万2013年8月底:
$1,500万($1,000万 + $500万 +
$1,500万) / 3 = $1,000万$1,000 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13年6月20日 2013年7月底:
$800万2013年8月底:
$900万2013年9月底:
$550万($800万 + $900万 +
$550万) / 3 = $750万$0
(不符合奖赏资格)- - 定期存款特优年利率:4.1. 合资格客户必须於优惠期内向本行存入全新资金而被接纳,方可享定期存款特优年利率优惠。「全新资金」是指由其他银行经现金、支票/本票、本地电子付款(CHATs)或电汇於定期存款开立前3天内存入本行;本行保留对「全新资金」定义的最终决定权。4.2. 所有已叙做之定期存款一律不得於到期前结清。4.3. 上述优惠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4.4. 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优惠利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4.5. 实际年利率将根据本行不时公布的利率为准,详情请向客户经理查询。
- 投资产品现金回赠优惠:5.1. 合资格客户必须於2013年6月28日前,向本行提交投资交易指示而被接纳,方可获享此优惠。5.2.
有关「首宗交易现金回赠」。5.2.1.只适用於优惠期内於同一交易日认购合资格投资产品(基金、债券、股票挂钩存款或外币联系存款),而该产品的累积交易金额达到上述指定金额,并符合下列第5.2.2.项至第5.2.5.项(任何1项)的交易要求。5.2.2.
基金:整额基金认购;不适用於基金投资每月储蓄计划的认购交易、不设认购费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或任何本行指定的基金。5.2.3. 债券:只适用於认购本行指定的债券,并不适用於首次公开发售期间认购之零售债券。5.2.4.
股票挂钩存款:存款期达1个月或以上。5.2.5. 外币联系存款:存款期达1个月或以上。5.2.6. 每位合资格客户只可享每种合资格投资产品类别的「首宗交易现金回赠」乙次。5.2.7.
每位合资格客户可享之「首宗交易现金回赠」上限为HK$6,500。5.3. 有关「累计交易现金回赠」。5.3.1. 只适用於优惠期内当客户获享上述5.2任何投资产品首宗交易现金回赠後,其後於优惠期内再认购合资格投资产品(基金、债券、股票挂钩存款或外币联系存款)
并符合上列第5.2.2项至第5.2.5.项的交易要求。5.3.2. 累计交易金额以各投资产品所累积的交易总金额计算并包括获享「首宗交易现金回赠」之交易。累积每达HK$200万可获HK$2,000现金回赠。5.3.3.
任何於获享「首宗交易现金回赠」前的交易将不会获享「累计交易现金回赠」。 5.3.4.每位客户可享之「累计交易现金回赠」上限为HK$6,000。5.4.例子说明:
合资格客户陈先生於优惠期内叙做下列投资产品交易,获享(1)HK$3,000「首宗交易现金回赠」及(2) HK$2,000 「累计交易现金回赠」,总值HK$5,000现金回赠。交易日 投资产品 交易详情及金额(HK$) 是否获「首宗交易现金奖赏」? 是否符合「累计交易现金奖赏」条件? 累计交易金额 (HK$) 2013年4月22日 基金 认购金额
$30万否
(首宗交易认购金额不足)否
(客户暂未获享任何「首宗交易现金奖赏」)$0 2013年5月23日 股票挂钩存款 存款期为1个月
认购金额
$100万是
($1,500)是 $0($100万累计交易金额将於下一次交易累计) 2013年5月24日 外币联系存款 存款期为1个月
认购金额
$30万否
(首宗交易认购金额不足)是 $130万
($100万+$30万)2013年6月21日 债券 认购金额
$100万是
($1,500)是 $230万
($100万+$30万+$100万) - 「买卖港股免佣」优惠: 6.1优惠只适用於全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已持有或曾於优惠期内取消证券账户而再开立新账户之客户并不适用。6.2 客户买卖港股须先行按账户原设佣金率缴付佣金,每月底本行将计算当月账户透过电子渠道进行之交易所缴付之佣金总额,然後於2013年8月31日或之前将回赠存入客户之港元结算账户。惟客户须於佣金回赠时仍然持有本行之证券账户、港元结算户口及「私人财富管理」账户,方可获有关回赠。6.3「买卖港股免佣」优惠只适用於优惠期内透过电子渠道发出指示买入及沽出港股(包括网上银行、招商永隆「证券通」音频热线及流动银行)之交易,透过人手渠道达成之交易并不适用。6.4「优惠期」後本行将按账户原设佣金率收费。
- 寿险计划首年保费折扣优惠: 有关优惠之内容、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人寿「丰盛赏」客户奖赏宣传单张,或向本行客户经理查询。
- 「私人财富管理」客户推荐计划: 有关优惠之内容、条款及细则,请参阅本行「招商永隆私人财富管理客户推荐计划」宣传单张,或向本行客户经理查询。
- 合资格客户必须於本行存入有关现金回赠或奖赏时仍然持有有效之「私人财富管理」账户及符合账户的门槛要求,方可享有关优惠。
- 若客户持有多於一个港元结算账户,本行将选择最近期开立之账户。
- 合资格客户可同时享有上述优惠,但不可与其他非列於此宣传品的优惠同时使用。
-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上述优惠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而无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