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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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达港币30,000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障
  • 因意外受伤住院连续3日以上,可获每日现金津贴,赔偿期最长可达365日
  • 伸延保障
    • 注册/表列跌打医师、针灸医师、脊医治疗师费用
    • 物理治疗师治疗费用
  • 免费附加保障:
    • 双倍意外赔偿保障,当您作为付款乘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于劫案中或企图劫案中无辜身亡
    • 因意外发生而遗失或损毁的衣服及个人财物将获得赔偿

保障范围及赔偿额摘要

基本保障

计划一

计划二

最高赔偿额 (港币)

1

意外死亡

因意外事故导致事发后连续12个月内死亡,可获一次性赔偿。

$500,000

$1,000,000

 

2

永久伤残

因意外事故导致事发后连续12个月内永久伤残,可根据伤残的程度而获得相应比例的一次性赔偿。

$500,000

$1,000,000

 

3

意外医疗费用

赔偿因意外受伤后的连续12个月内的实际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及外科手术费用。

伸延保障:

(i) 注册/表列跌打医师、针灸医师、脊医治疗师费用

    (每日一次每次$150, 全年最高5次)

(ii) 物理治疗师治疗费用

    (每日一次每次$300, 全年最高5次)

惟伸延保障(i)和(ii)的限额合共为:

$10,000

 

 

 

 

 

 

 

$1,500

$30,000

 

 

 

 

 

 

 

$2,000

4

住院现金保障

如受保人因意外受伤需入院留医治疗并留院最少连续3日,可获每日现金津贴并于其第一天留院起计算,最高以365日为限。

$29,200

每日$80

$58,400

每日$160

免费附加保障

1

双倍意外死亡赔偿保障

受保人于下列情况发生意外均可获双倍的意外死亡赔偿:

(i) 作为付款乘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

(ii) 于劫案中或企图劫案中无辜身亡

2.

衣服及个人财物损毁赔偿

赔偿受保人衣服及个人财物损毁,最高赔偿限额为港币2,000元;此赔偿必须同时在基本保障的意外医疗费用项目内获得赔偿。

3

全球紧急支援服务

由国际救援(亚洲)公司所提供全面的全球紧急支援服务,让受保人身在外地时,仍可受到保障。

(a)

紧急支援热线服务(包括提供医疗谘询,评估建议,转介及监察病况,安排运送必需的药物/医疗设备,旅游谘询,代寻行李,安排紧急更改行程,协助办理遗失旅游证件及律师转介等。)

(b)

紧急医疗支援服务

最高赔偿额(港币)

 

(i)

医疗撤离护送

不设限额

 

(ii)

治疗后被安排护送返回原居地

不设限额

 

(iii)

遗体/骨灰送返

不设限额

 

(iv)

如受保人在外地住院连续10日以上,安排一位亲戚或指派人士探望

提供一张固定班次(经济客位)的往返机票及每日最高港币1,200元的一般酒店住宿费、最多5日

 

(v)

安排护送无人照顾的子女返回香港

固定班次(经济客位)的返港机票

 

(vi)

代垫入院按金担保

最高港币80,000元

 

(vii)

恢复期间酒店住宿费

每日港币1,200元、最多5日

 

(viii)

突然需返回原居地

提供一张固定班次(经济客位)机票

 

(ix)

派遣医疗人员

职业类别/每年保费

职业类别

每年保费 (港币)

计划一

计划二

第一类

$800

$1,600

专业及职业主要涉及行政、室内及非体力劳动工作

例如:律师、会计师、行政人员、室内文员、医生、牙医、药剂师、教师、股票经纪、电脑程式员、家庭主妇、学生、诊所护士、美容师、室内推销员等。

第二类

$950

$1,900

其他非体力劳动工作或职业上涉及经常外出工作职务

例如:室外推销员、外勤员、私家车私人司机、信差、物业代理、医院护士、发型师、裁缝等。

第三类

$1,200

不适用于

第三类的

职业类别

专业及职业上涉及轻量体力劳动工作或使用简单工具或轻型机械(但毋须使用重型或危险性机械)

例如:制衣工人、印刷技工、电子工人、厨房工人、餐厅侍应生、面包师傅、油站工人、护卫员、大厦保安员、室内清洁工人、的士司机等。

上述职业类别只作一般参考之用。如投保人未能确定他/她的职业类别,请谘询您的保险代理或本公司以作决定。

你可按此获知更多更详细的职业类别

每张保单最低保费:港币400元

主要不受保项目:
  1. 任何在受保前已存在之身体伤残;
  2. 战争、侵略、外敌行动、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或军事政变或夺权;
  3. 蓄意自残或自杀;
  4. 因受酒精或毒品或非经具法定资格的注册医生处方的药物影响;
  5. 参与任何违法或非法行为;
  6. 以职业身份参与体育活动;
  7. 除以付款乘客身份乘搭持牌飞机以外的一切航空活动;
  8. 受雇为空中或航海的工作人员;
  9. 从事警员、武装部队、消防或军事职务;
  10. 任何类型病患或疾病;
  11. 分娩、怀孕、流产、堕胎及/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并发症;
  12. 由任何核燃料或辐射污染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索偿。

 

详情请参阅保单内不保项目之详情。

 

资格 :
  1. 受保人必须是拥有有效香港身份证的合法居民,并且通常居住于香港而年龄必须介乎12至65岁,而续保可至70岁。
  2. 受保人年龄介乎12至18岁只能投保于计划一。他/她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给予同意该保障。

 

自动续保 :

为使您可简易地延续保障,此保单将会于各个保单年度终结时自动续保,条件如下:

  • 您现有的保单的完结日前,未接获本公司发出的续保条款及条件修改通知书,及
  • 您已授权本公司从您的招商永隆银行账户或招商永隆信用咭账户直接支取日后续保保单期间的保费。

 

投保人重要须知:
  1. 此投保书在本公司接纳后,保险始正式生效。
  2. 您必须在本投保书上披露一切重要事实,因所签发之保单将以这些事实为根据。如有任何重要事实未有披露,则所发出的保单将告无效或可作废。如您有不清楚某一事实是否重要,请将此事详加说明。任何在本投保书内的改动或更正,须得投保人加签作实。
  3. 投保人对于所有提供给本公司用以申请本保险数据(包括书信之副本)应予保留纪录。
  4. 如中英文本有任何差异,皆以英文为准。
  5. 本简章仅为保险撮要只参考之用,详细内容请参阅保单。

注意:以上資料只供参考之用,详情请参阅保险合约内之条款及细则。条款及细则之中文本与英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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