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樓宇應注意的事項
檢查樓宇基本設施
租客於視察樓宇/收樓時應留意檢查下列基本設備:
- 鐵閘/門窗是否有破損及能否開關
- 牆身、天花、窗台、露台等是否有滲漏情況
- 物業內是否有石屎剝落、裂開或鬆脫等情況
- 物業內是否有部份間隔曾經改動而業主需負責還原
- 供水及排水設備是否正常 (包括廚房、浴室等)
- 電力供應及設備是否正常
- 氣體燃料供應及設備是否正常
- 熱水爐、煮食爐、冷氣機及抽氣扇等(如有供應)是否能操作正常或需要更換
- 其他由業主所提供之額外設備是否能操作正常
[附註: 若遇有由業主提供額外設備:-
現時個別業主可能再會提供部份屋內電器及/或傢俬予租客使用,惟租客應於收樓時按照有關租約內或列表點算清楚各附加項目及數量,並小心檢查各有關設備能否正常操作;如發覺有任何破損應立即向業主/業主代理或物業代理指出,以便記錄在案及方便日後跟進維修或更換,亦可考慮拍照為記錄。]
租用樓宇基本支出預算項目
- 訂金
- 談妥條件落訂時業主一般要求先收取一個月之租金作為上期。
- 租金按金
- 簽約時業主一般要收取相等於兩或三個月之租金作按金之用(可按實際商議決定)。
- 水電煤管理費按金
- 簽約時業主亦可能收取數百至數千元不等作為水電煤管理費按金(可按實際商議決定)。
- 登記租約付予政府之厘印費
厘印費簡單計算方法如下 :- 按月租用或1年租約為平均年租的 0.25 %
- 由1年以上至3年租約為平均年租的 0.5 %
- 由3年以上租約為平均年租的 1 %
附註:- * 業主與租客付擔各半。
- * 租約副本每份加收HK$5。
- 簽訂租約之律師費
- 如經由律師樓辦理租約,其收費以下列公式計算:
( 平均年租 - HK$12,000 ) x 1% + HK$1,000
附註:- *業主與租客付擔各半。
- 如經由律師樓辦理租約,其收費以下列公式計算:
- 付給經紀佣金
- 租賃樓宇經紀所收取佣金通常為半個至一個月之租金(佣金可按實際商議決定)。
- 其它雜項費用開支
除了上述各項開支以外,租客亦應留意預算:- 是否要自行支付水、電、煤、電話轉名/安裝費用及按金等。
- 是否要自行負責支付搬遷、單位內之裝修及或需要添置/更換傢具、電器等額外費用。